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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和产业协调处

机构职能

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衔接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工业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参与有关重点项目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