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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组织拟定全省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省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及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编制全省贫困地区以工代赈计划,承担省西部开发办公室和省以工代赈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泛珠区域合作有关工作。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拟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参与拟定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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