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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次启动“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评价
发布时间:2013-05-1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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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国家首次把控制温室气体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我省碳强度指标是11%),并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地方。为了督促地方控制温室排放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启动“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试评价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省级人民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这次考核主要包括目标完成情况、任务与措施、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其他共四个方面的内容、12项评分基准和若干项指标等。目前,我委已按国家要求完成了海南省2012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试评价考核自评工作、自评估报告已上报省政府,待省政府审定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了迎接国家现场考核,我委正全力以赴做好迎接考核准备工作。

因我省基础薄弱、起点低、欠账多,正处于发展上升期,特别是工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城镇化水平较低,因此对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任务艰巨,挑战大。但在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战略指引下,将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